关于请各单位加强服务工作并设立服务咨询专线电话的通知
2017.11.04 08:10:22

全校各单位:

北京大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现在听取师生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校工作实际,请各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树立服务意识,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要建立规范本单位的服务指南和规章制度,明确本单位职责范围和办事流程。校部机关和直属附属单位请于2月15日前将本单位职责范围、办事流程、服务指南在单位网页上公开,并报督查室备案(电子版发送至administ@pku.edu.cn)。

二、各单位设立服务咨询专线电话,报党办校办、督查室备案后,由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该电话在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00-5:00)和寒暑假值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00-4:00)内要保持接听畅通。学校将对电话接听情况抽样检查,对无人接听电话或被投诉的单位进行专项整改。

请各单位在1月13日(下周一)12:00前,将本单位服务咨询电话号码按照附表格式发送至administ@pku.edu.cn(联系电话:6275120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