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信访条例》执法检查组来我校检查
2017.11.04 08:32:53

    7月2日下午,国务院《信访条例》执法检查组就《信访条例》执行落实情况来我校检查。检查组成员包括国土资源部、国家信访局和教育部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学校信访工作小组组长、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张彦,信访工作小组副组长、校长助理兼党办校办主任马化祥等17位信访工作小组成员陪同接待。
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在办公楼103会议室举行。学校信访工作小组组长、常务副书记兼副校长张彦,信访工作小组副组长、校长助理兼党办校办主任马化祥等17位信访工作小组成员参加会议,信访工作小组副组长、信访办公室主任冯支越主持汇报会。
    检查组组长张晓燕介绍了此次执法检查的内容,检查形式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材料、实地检查、座谈交流、重点案件抽查等。
    张彦全面汇报了我校信访工作定位、制度、机制等方面概况、重点工作及《信访条例》实施情况。汇报会后,检查组详细查阅了我校的信访档案材料,对我校信访工作的广泛内容、扎实的资料积累和务实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
    随后,张书记陪同检查组一行来到位于遥感楼的学校信访接待室,了解了相关设置和配套设施。

背景材料:
    国务院自2005年修订实施《信访条例》以来,在畅通信访渠道、强化工作责任、解决合理诉求、维护信访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依法规范信访工作,引导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切实将《信访条例》落到实处,国务院办公厅于2014年6月17日部署开展《信访条例》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