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关于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意见 (试行)
2018.11.01 12:00:00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关于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 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北 京 大 学 文 件   校办﹝2013﹞6号 

全校各单位: 《北京大学关于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意见(试行)》已经2013年7月2日第16次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现印发全校,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 2013年7月2日  

北京大学关于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意见 (试行)  

为适应加快创建世界一流大学的进程,更好地服务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和国际交流,确保寒暑假学校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必要性和重要性 1.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实施以来,学校实现了向研究型大学转变,确保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有效运行是适应这一转变的迫切需要。 2.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有利于学校更好地实施职业发展计划,不断提高管理服务队伍职业素质和水平。 3.学校许多单位自发地对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进行了有益探索,奠定了良好基础,迫切需要在全校层面因势利导。 二、实现途径 1.坚持实行寒暑假职工轮休制度。各单位应妥善安排寒暑假期间职工轮休,保障职工享受寒暑假。职工在轮休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2.坚持实行寒暑假轮休期间单位带班值班制度。单位各内设办公室一般应安排1人或联署安排一定人员,严格按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值班。各单位务必安排领导带班。各单位要把学校的原则性要求和本单位特点结合起来,按照确保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带班值班计划并严格执行。其中,学校机关和服务单位带班值班计划报主管校领导审核后严格执行。 3.坚持实行寒暑假单位带班值班计划在学校督查室备案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督查室加强对各单位带值班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寒暑假带班值班计划统一在北京大学校园网“校内门户”上公布。 4.坚持寒暑假学校议事决策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寒暑假轮休期间,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根据需要原则上2-3周召开一次,各议事协调委员会按规则有效运行。 5. 坚持把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列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述职和考核范围,对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不按规定履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配套办法 1.实施寒暑假职业发展计划,适宜在寒暑假安排的职工在职学习、交流、培训、工作研讨、社会实践等活动,应尽量在寒暑假进行。 2.建立健全“AB角工作制度”,做到每个岗位在A角缺席的情况下B角能够有效替补担当。 3. 结合暑期学校、军训、社会实践和教职工职业发展计划,建立健全夏季学期制。 4. 医学部、深圳研究生院、各院系(所、中心)等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依法制定寒暑假管理服务工作正常有效运行的相关办法,报学校备案后实施。 5.劳动合同制人员按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享受相应待遇。

本意见自2013年暑假开始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