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介绍信使用管理办法
一、党委介绍信(盖党委印章)
1、用于党委对外联系。
2、其他情况需用党委介绍信时,视事由、内容,经党委主管书记或两办主任同意。
二、北京大学介绍信(盖“北京大学介绍信专用章”)
l、用于校领导对外联系。
2、两办工作人员外出开会、联系工作。
3、需使用学校介绍信去校外档案馆、图书馆查阅资料、联系工作、调研等,需持所在单位介绍信(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换学校介绍信。
三、党办介绍信(盖党办印章)
1、需使用党办介绍信去校外档案馆、图书馆查阅资料时,需持所在单位党委书记或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党委印章的介绍信换党办介绍信。
2、校领导、两办工作人员到上级领导机关开会、办事,可开具党办介绍信。
3、其他事由需用党办介绍信时,应经两办主任或副主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