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大学室外横幅、展板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1.05.11 10:23:00

 

关于印发《北京大学室外横幅、展板管理办法》的通知

校发〔2021〕65

 

全校各单位:

《北京大学室外横幅、展板管理办法》已经2021年4月27日北京大学第102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  京   大   学

                2021年4月27日    

 

北京大学室外横幅、展板管理办法

2021年4月27日北京大学第102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示校园多元文化,同时推动厉行节约、降低活动成本的行为风尚,顺应“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的办公趋势,进一步规范北京大学室外横幅、展板管理工作,现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横幅、展板应主要用于校内各单位主办的活动和重要社团活动。对室外悬挂横幅、设置展板,实行定时、定位、定量审批的原则,严格控制时间、地点和数量。

第三条  学校仅受理实体单位提出的室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申请,不受理个人及校外单位申请。个人或校外单位私自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的,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并严肃处理。

第四条  商业类活动一律不得在室外悬挂横幅、摆放展板。

第五条  室外电子屏的设置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谁设置,谁管理”,管理单位要对电子屏发布内容负责并参照本办法审批。

第二章  横幅/展板要求

第六条  经督查室批准,横幅或展板原则上仅限悬挂、摆放在活动举办场所入口。

除学校统一安排外,校内主要交通干道以及南门、西门、未名湖、静园、三角地、百周年纪念讲堂前广场等主要场所一般不得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其他未经准许的地段禁止悬挂横幅、摆放展板。

如遇迎新、开学典礼、毕业典礼等学校统一安排的全校性重大活动,按照专项活动方案悬挂横幅、摆放展板,且须在活动结束后及时清除。

第七条  横幅或展板的主题应当积极健康,信息准确真实,内容简洁明了,突出活动主题,不得宣传与活动本身无关的内容或商业广告性内容。

第八条  横幅长度不超过8米,宽度不超过0.8米;展板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3米。禁止悬挂、树立各种巨幅喷绘宣传品、大型展板等。

第九条  横幅悬挂需保持美观,须将四角绷紧,不得歪挂、斜挂;展板摆放时应固定牢固,并关注恶劣天气情况及时加固或拆除。

横幅/展板不得妨碍车辆和行人正常通过。

第十条  悬挂、摆放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天,同一内容的横幅/展板同期限申请1条/块。各申请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悬挂、摆放,批准时间结束后应及时清除。

第十一条  清除横幅/展板时,须将杆、桩等固定物上的系绳或其他用于固定横幅/展板的辅助措施同时清除,并将废弃横幅/展板等妥善处理。

第三章  违规查处

第十二条  下列情况的横幅/展板一经发现,保卫部立即强制清除,记录在案,并通报督查室、校工会或团委:

(一)未经审批;

(二)制作、悬挂/摆放不规范;

(三)非规定时间、地点悬挂/摆放;

(四)逾期不清除;

(五)其他情况。

第十三条  出现前条情况之一的,主管部门应及时查清责任归属,取消相关责任单位3个月内申请室外悬挂横幅、设置展板的权限,并在全校范围通报批评。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督查室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经2021年4月27日北京大学第102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0年9月22日公布的《关于在室外悬挂横幅的管理办法》(校办〔2000〕146号)同时废止。

 

 


附件:横幅、展板办事流程